渝北网  >   民生

重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年均2600万人参保
有效缓解居民因病致贫返贫

  重庆日报讯 (记者黄光红)2月27日,重庆日报记者从重庆银保监局获悉,重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年均参保人数超过2600万人,有效缓解了一些居民因病致贫返贫现象。

  不需额外缴纳保费

  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20万元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的补充医保制度,其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

  据了解,重庆采取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保险服务的方式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相关资金来源于当年居民医保筹集的资金或历年结余基金。居民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后,不需额外缴纳保费,即可参加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并享受相关待遇——因病住院和因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在门诊看病后,自付费用超过一定额度(即起付标准)的,再由大病保险资金给予医疗费用补偿。

  目前的赔付标准为: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报销比例分二段累进补偿——在起付标准至20万元(含)以内的报销50%,20万元以上报销60%,每人每年最高可赔付20万元。

  覆盖所有区县

  赔付快捷

  据悉,重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一大特点是整体推进。即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居民医保制度的基础上,直接在全市所有区县全面推开。

  得益于基础制度的整合,目前,重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已覆盖全市所有区县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以及在渝高校大学生、独立参保的新生儿,基本上涵盖了除城镇职工以外的全部人群。

  此外,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还具有即时结算、快捷便利的优点。依托社保部门已有网络平台,在全市城乡居民社保信息系统中开发大病保险业务管理模块,大病保险报销费用通过居民医保市级结算平台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支付。参保居民在医院直接刷卡,只需支付报销范围以外的费用,无需事先垫付大病保险赔款,省去了事后报销的繁琐。

  年均参保人数超2600万

  群众实实在在受惠

  过去,因家人不幸患大病,一些家庭因病致贫或因病返贫的现象客观存在。

  而重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目的,正在于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减轻城乡居民看病负担。

  重庆银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3年开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来,相关保险公司年均承保逾2600万人,累计支付赔款约29.36亿元,帮助约61.25万人减轻大病治疗压力。“因大病致贫”“因大病返贫”现象,在重庆得到有效缓解,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

  同时,通过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重庆保险业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得到了拓展,多项创新试点逐步开展。如平安集团与市卫计委合作开展DRGs(疾病诊断关联性分组)、医改监测、处方点评等平台建设,目前,已有165家医院接入DRGs云平台系统;226家医院接入医改监测平台;处方点评系统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得到推广。

编辑:官粳人 万承瑶(实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