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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活村级水利资源促进贫困群众增收
区水利局创新方法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统景裕华村水利工程项目

本报记者 任天驹 摄

  本报讯(记者 郑和顺 通讯员 黄晓梅)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直接影响农民收入,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和保障。近日,记者从区水利局获悉,该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水利行业实际,创新精准扶贫举措,在全市率先出台《水利行业支持村级组织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拟通过引导村级组织盘活农村水利资源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从而促进村民尤其是贫困户稳定增收,实现“快致富、不返贫”。

  脱贫攻坚,水利当先。近年来,区水利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立足行业职能,聚焦解决“两不愁、三保障”中“吃水”问题,实施农村自来水“村村通”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截至去年底共投入4.13亿元资金,完成新建或改扩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150多个,解决和改善30多万群众饮水安全,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实现“村村通自来水”,全面解决了1023户贫困户安全饮水问题;同时,大力推进水利精准扶贫工作,兴建2座中型水库、整治山坪塘1440口等水利基础设施,为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把‘沉睡的’水利资源变为资产,进一步拓宽农民群众增收渠道,水利行业大有作为。”区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庆文表示,农村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级小型水利设施是重要的生产资源,可以通过融资、入股、担保等形式资产化,以及通过招商引资、发展产业等形式经营化,从而产生经济效益,增加集体收入。为此,区水利局创新思路和举措,在全市率先制定出台《办法》,引导全区各镇街、村社推动水利设施资产化,探索水利设施有偿化服务。同时,区水利局也将继续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用以支持村级集体组织发展,并积极落实水利方面各项惠民政策,为村民生产生活用水提供保障。

  产权明晰是资产化的前提。据《办法》规定,区水利局将指导各镇、街道对辖区内的山坪塘、提灌站等村级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排查登记,重点调查村级水利设施的特性、权属情况、管护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在摸清家底基础上,将对产权明晰的村级水利设施进行确权颁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村集体,对这些村级水利设施行使所有权。

  拥有了这些宝贵的水利设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做出哪些“文章”呢?据介绍,针对自然资源开发型水利设施,可以挖掘自然风光的经济潜力,通过自主创业或者招商引资等方式,发展富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及健康养老产业。针对资产经营型水利设施,可通过抵押、经营权入市等方式以及融资、入股、担保等形式,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造或市场化运作的路子。

  另外,《办法》还鼓励和支持村级组织开展水利社会化服务、中介有偿服务、管护代理服务三种有偿化服务,实现稳定增收,助推脱贫攻坚。一是扶植和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入渝北区水利水电施工备选承包商库,承担总投资200万以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开展专业化灌溉排水、供水、生产经营、水利技术和服务等涉及水利业务,获得管理费或服务费;二是在劳动力较多、有条件的村,鼓励村集体成立劳务服务专业合作社开展劳务输出,参与全区小(微)水利项目建设,通过劳务派遣或中介有偿服务获得村集体收益;三是对全区小(微)型水利工程的日常运行维护,引导村集体创办维修养护专业合作社,参与全区小(微)型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维修管理、养护等工作,从中获得管理费或服务费。

  “打赢脱贫攻坚战,农民增收是关键。”曾庆文表示,在推进《办法》的落实落地过程中,区水利局将高度重视贫困农户的参与,加大政策倾斜力度,构建利益共享机制,确保农村贫困群众在这项创新措施中获得实利,实现增收,达到以“水”利民的目的。

编辑:官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