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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运期间,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将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
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春运期间,交巡警将对农村地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 本报记者陆世玲 摄

  本报讯(记者 陆世玲 通讯员 王成志)2020年春运已正式拉开帷幕,各地群众陆续返乡,亲朋聚会、亲友聚餐增多,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概率增加,为确保群众出行安全,坚决遏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发生,春运期间,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将合理调配警力,在全区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集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

  交巡警将通过“固定检查点与流动巡线”相结合的方式,在开展城区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查处的基础上,叠加警力、延长时间、扩展范围,实行城区、乡镇联动,区域、全线联治,进一步加大对城郊结合部、农村县乡道、重要村镇和集市周边道路的执法管控,广泛布设执勤卡点,织严织密酒驾、醉驾整治网,全覆盖、无盲区严查严管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

  同时,在整治行动中,将充分发挥公巡队、乡镇派出所、乡镇道安办、执法小分队、劝导队(站)、公安驻农机警务室、农业服务中心以及客运企业、农村厂矿企业、景区、建筑工地安全员等农村道路“11支监管力量”作用,加大对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劝阻和治理。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有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向“12110”短信报警平台系统发送短信或向执勤民警进行举报,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交巡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自觉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春节临近,亲朋好友聚会饮酒时,也要相互提醒,为了安全不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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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和规定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编辑:陈道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