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

渝北两项工作获国务院通报表扬

本报讯(记者 杨青)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的通报。记者梳理发现,通报的30个方面工作中,重庆有10个事项获督查激励。其中,渝北区两项工作受到督查激励。

据悉,此次通报是结合国务院大督查、专项督查、“互联网+督查”和部门日常督查情况,经国务院同意,对2021年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内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199个地方予以督查激励,相应采取30项激励支持措施。

根据通报,渝北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得肯定。近年来,渝北区始终坚持“生态立区”发展战略,协同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制度创新、模式探索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在绿色低碳发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文明试点示范等方面取得丰硕成果,形成了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其中,创新建立“林长+检察长”“河长+检察长”等2项协作机制,深入开展基层环境执法委托、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构建起“协同共治”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格局;探索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试点,在实践中探索形成监测溯源、分类整治等12个技术规范和指南,因地制宜打造7大整治示范工程,率先在长江流域完成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任务,区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试点经验得到国家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并通报介绍经验;与四川广安市、华蓥市、邻水县、武胜县等毗邻地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合作机制和生态环境联合执法、联动帮扶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跨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保护,全力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以铜锣山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为核心,科学有序推动山体生态修复,并将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改善等工作统筹推进,铜锣山矿山公园成功入选全国优选旅游项目名录,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大会将铜锣山矿区生态修复入选《中国生态修复典型案例集》,实现从废弃矿山到“美丽经济”的完美转型;探索创新生态“地票”制,将地票制度中的复垦类型从耕地拓展为耕地、林地、草地等类型,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指标交易,曹家山煤矿土地复垦项目生态地票交易成为重庆市首宗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复垦指标交易,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一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2021年,渝北区成功创建国家第五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成为全国践行“两山”理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标杆样板。

作为激励支持,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渝北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国家层面宣传推广改革经验做法,对其在既有资金渠道范围内的相关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适当支持。

在高度重视重大决策部署督查落实工作、创新优化督查落实方式方法、推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我区工作成效明显,屡获得肯定。近年来,渝北区牢牢把握“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利剑”作用,不断增强督查工作的政治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始终围绕重大决策部署抓督查,坚持把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的殷殷嘱托在渝北落地生根作为督查首要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渝北落地落实作为督查主要任务,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中央和市委巡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区委全会报告、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进行梳理归纳,分类制定针对性督查方案,既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又查认识、查责任、查作风,确保决策部署落实、政治方向不偏;优化方式方法抓督查,摒弃“听汇报”“看台账”等传统单一方式,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查实情、摸实底,根据线索采取开展“靶向式”“点穴式”督查,多看“里面”和“角落”,少看“窗口”和“门面”,带着问题看、顺着问题查、盯着问题督,确保在不增加基层负担的基础上看到实情、查出实效;强化对决策落实的全过程督查督办,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压紧各方责任,跟踪各个环节,精准掌握办理进度,及时解决困难问题。坚持督过程与督结果并重,定期对未办结事项开展“回头看”,通过调研督导、发函督办、现场督查等方式,实施反馈问题整改“对账销号”,杜绝督查“一查了之”、问题“一交了之”;健全体制机制抓督查,坚持把督查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年初亲自审定督查工作计划,定期听取督查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卡点难点问题。同时,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坚持把明查暗访作为日常工作安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走村入户、深入现场,开展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见效。部门、镇街明确“一把手”作为督查工作第一责任人,所有交办事项实行“一把手”直接签办,统筹推动事项落实,提高督查督办工作水平。

作为激励支持,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渝北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开展的国务院大督查及专项督查中予以“免督查”。

编辑:陈道圣